数字赋能公安监管
在智慧城市建设的大背景下,用大数据提升公安监管能力是推进法治建设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大数据的思维和应用已经逐渐渗透到公安监管的众多领域,对监所管理理念、管理方式和管理效果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建立数据驱动的智慧监管理念
数字化改革的提出适应监所管理模式升级的需求,强调数字技术在监管领域的深度运用与融合。智慧监管的内涵是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对监所管理需求及时作出智能响应,通过数据治理与信息分享实现监管资源的合理配置,以达到监管智慧化和提升监所管理效率、效果的目的。
建立“数据驱动”的智慧监管理念,形成一套“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新机制,提升公安监管机制的调试性、灵活性与联动性,提高监所的风险感知、风险控制和风险交流能力,以“数据驱动”的技术创新解决监所风险预警难题。
建立大数据开放共享体制机制,促进公检法和其他政务部门之间的信息互联,消除数据信息流动障碍,有效地结合公安、司法和政府的数据库,扩大管理数据的“潜在价值”,以形成有效合力监管,实现大数据治理的监管格局。
探索数字赋能的新型监管模式
作为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力量,数字技术在公安监管管理领域的广泛运用将产生海量的人员数据、行为数据、关系数据和管理数据。监管部门运用大数据技术和分析工具,对这些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和统计分析,以科学的信息技术手段可以提升管理决策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创新管理方式,应用多种信息化管理手段,增强监管模式的智慧化水平。在业务平台基础上配置移动终端设备,提高日常执法执勤、业务处理、人员管理、风险管控等业务环节的数字化水平,实现全过程的智慧化监管。
大数据通过为公安监管提供日益丰富的数字化要素,提升智慧加权的政府监管效能,不仅回应了数字时代对民警工作效率、人员管理质量和群众服务需要的关键诉求,而且成为提升公安监管效能的重要方式。数字技术借由大数据“重构式驱动”公安监管的改革进程,以大数据精准使用为基础的智慧监管已经成为一种实践潮流,并产生出巨大能量。